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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2-19 信息来源: 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服务中心   浏览量:

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畜牧兽医相关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全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参与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二)参与全市畜牧业及饲草草种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参与全市种畜禽管理和饲养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市动物卫生防疫、检疫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人畜共患病的流调监测工作。承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工作。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工作。参与全市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监督管理工作。

(四)参与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质量以及使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

(五)承担地方畜禽良种、饲草饲料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工作。承担全市地方品种资源保护、选育和利用的有关工作。承担畜禽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和体系建设,开展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

(六)制定畜牧兽医行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承担畜牧兽医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收集、发布畜牧兽医行业信息,组织推动信息化建设,指导信息服务等工作。开展畜牧兽医行业统计、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九)承办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安全等日常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畜牧行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承担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政工科。承担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畜牧兽医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单位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规划科。参与拟定全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畜牧业经济调节政策和措施。参与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编报、计划下达和绩效评价。承担畜牧兽医政策项目的对上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畜牧生产科。组织指导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和落实畜牧生产发展扶持政策。参与拟定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奶畜饲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畜禽良种保护、引进、繁育、推广体系建设。承担畜禽养殖废弃 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畜牧生产监测、统计、运行预警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五)动物卫生科。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承担畜禽标识以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承担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参与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执业兽医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六)兽药饲料科。参与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兽医器械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相关生产企业发展升级。组织拟订和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产品质量抽检计划,以及动物、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及规范认证的技术支撑。参与实施优质牧草与饲料作物工作和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参与拟订我市饲草饲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畜产品安全科。参与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参与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开展风险评估。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畜牧兽医信息化、智能化相关建设工作。

泰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

(一)参与制定全市畜牧业技术推广和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畜牧兽医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任务。承担畜牧从业人员、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指导。承担畜禽良种引进、繁育、推广。承担畜牧兽医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大动物疫情预报、预警及防控风险评估。研究推广先进的动物疫病检测、检验方法,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全市动物疫情信息。承担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究。

(三)承担全市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规划的制定、实施。开展人畜共患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净化。研究推广和应用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承担种畜禽场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和净化。

(四)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承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调拨与管理、免疫副反应处置以及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演练等工作。

(五)承担动物卫生相关的技术指导、规程拟定、标准制定等工作。承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等辅助工作。承担畜牧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负责全省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和管理服务。

(六)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七)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及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职能

(一)综合科(挂科技科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负责单位安全工作。承担全市畜牧业技术推广和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畜牧新品种的培育、推广、技术培训及相关技能竞赛。承担畜牧合作组织发展、畜牧兽医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泰安考区考务工作。

(二)疫病监测科。参与制定全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的分析评估。承担动物疫病净化场的创建。承担动物疫病检测技术培训和指导。承担疫情处置。承担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兽医实验室建设的技术指导。

(三)公共卫生科。承担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规划的实施。承担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及净化技术的指导、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动物疫情信息的预警预报。承担动物诊疗机构的疫情信息管理、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信息数据库运行维护工作。

(四)防疫检疫科。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承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工作。承担动物卫生相关工作。参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调拨管理、免疫副反应的处置和动物免疫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参与市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信息平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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